锦州市地方税务局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锦州市饮食业定额发票抽奖办法的通知
锦地税个[1999]第6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锦州市饮食业定额发票抽奖办法的通知
锦地税个[1999]第6号
全文有效
1999年1月29日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直属各分局:
为使饮食业定额发票抽奖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进一步促进饮食业以票管税工作,在总结过去抽奖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商定对原抽奖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奖级设工问题
设特等奖一名,在500元面额发票中产生,获奖者可获奖品64cm康佳彩电一台、海尔小小神童全自动洗衣机一台、台式组合音响一台;设一等奖5名,在500元面额发票中产生,获奖者可获奖品64cm康佳彩电一台;设二等奖15名,在200元面额发票中产生,获奖者可获奖品海尔小小神童全自动洗衣机一台;设三等奖30名,在100元面额发票中产生,获奖者可获奖品海尔小小神螺洗衣机一台:设四等奖50名,在50元面额发票中产生,获奖者可获奖品台式组合音响一台;设纪念奖若干名,只要集足“锦州市饮食业定额发票”面额达500元,即可到市地税局领取精美纪念品一份。
二、各奖级产生过程
市局将当季市本级及凌河、古塔、太和三区地税局所属业户领购的发票按不同面额输入微机,抽奖现场由嘉宾随机抽出中奖号码(不含纪念奖)、抽奖过程由公证部门公证。
三、奖金发放
中奖号码由市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中奖者可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凭中奖号码发票联到市地税局领取奖品。纪念品也在同一时间领取。中奖发票由地税机关存档。各级地税机关不再开据“发票换票证”。
四、本通知未修改的内容仍按原锦州市饮食业定额发票抽奖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