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息是否缴纳增值税?
[案例]130000910
贵公司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贴现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十二条规定: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应作为价外费用处理,按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