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社局
关于加快建设就业(创业)培训实名制和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
陕人社发〔2009〕73号
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近年来,就业(创业)培训作为一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对于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稳定和促进我省就业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机构的培训实用性、针对性不强,就业效果不佳等,甚至出现个别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就业资金的行为。为加强对就业(创业)培训的管理,充分发挥培训补贴资金的作用,确保就业资金使用的安全,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现就我省建立就业(创业)培训实名制和网上公示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实行培训实名制和网。上公示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培训实名制和网上公示制度是增加就业(创业)培训逶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确保就业资金安全,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培训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开展享受就业资金补贴的就业(创业)培训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在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进行公示,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督。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定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我省有关就业(创业)培训的规定,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进行全程监管。培训前要对定点培训机构上报的开班申请及学员个人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批准开班,培训中要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进行不打招呼的检查和巡查,做到期期检查,无遗漏;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情况再进行全面复查,并对考核合格人员发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是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材料。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对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实行培训实名制和网上公示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前全部公示完毕,本通知下发后各地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进行公示。省上将建立定时通报制度;对工作突出、群众满意、社会效果好的市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市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培训监督员制度。扩大对就业和创业培训社会监督的范围,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对就业(创业)培训的监督。各地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及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群众中,聘请一批关注; 劳动保障事业、了解就业培训政策,有较强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人员作为本地培训监督员,加强对就业(创业)培训的社会监督。
附件: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人员公示名册
2016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册
(培训机构)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地点)举办第 期培训,培训专业 ,培训人数 ,培训补贴 元,培训人员名单如下,如有疑异,
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本人联
系电话
| 培训
专业
| 人员分类
| 是否就业
| 就业单位名称
| 就业单位
联系电话
| 培训合
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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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人员分类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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