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45
  • Tax100会员 33280
查看: 454|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9〕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冠名定额发票跨省市使用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 10: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09/5/8/art_1053_13330.html?xxgktype=1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9〕6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9〕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冠名定额发票跨省市使用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9-05-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冠名定额发票跨省市使用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61号

上海市地税局:?
  你局《关于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冠名定额发票跨省市使用问题的请示》(沪地税征〔 200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在上海市以外区域采取代销方式销售世博会门票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经研究,同意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向指定代销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冠名定额发票,由代销商的各地分支机构销售世博会门票时开具。定额发票的面额为 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和1000元(票样附后)。上海世博会结束,冠名定额发票即停止使用。
  
  
  
  
  ??附件: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定额发票(票样)
  
  
  
二○○九年二月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