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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 辽价轻字[2000]1号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纳税申报系统价格认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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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辽宁省物价局
文件编号: 辽价轻字[2000]1号
文件名: 辽宁省物价局 辽价轻字[2000]1号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纳税申报系统价格认证的函
发文日期: 2000-01-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纳税申报系统价格认证的函
辽价轻字[2000]1号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纳税申报系统价格认证的函
  辽价轻字[2000]1号
  全文有效
  2000年1月24日
  沈阳东江智能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纳税申报系统定价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开发生产的纳税申报系统已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测评,同时获得辽宁省省级科技成果,辽宁省国税局已在全省税务系统推广使用。按照国家计委计办(1996)1570号文件规定,在研究市场销售和价格情况的基础上,在考虑企业成本的同时,本着有利于推广使用,有利于市场竞争和高科技企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对纳税申报系统的出厂销售价格认证如下:
  一、“税务申报器”申报系统,每套价格980元。包括:DJ2000型税务申报器一台,4兆IC卡一只。
  二、联机式纳税申报系统,每套价格960元。包括:联机式纳税申报软件、读写卡器、4兆IC卡。 以上两种纳税申报系统在一年内均免费为用户售后服务。
  纳税申报系统,属于科技产品,市场价格变化较快。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在上述价格基础上适度下浮。
  以上价格认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另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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