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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地方税务局 锦地税征[2000]第22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在我市建立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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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锦地税征[2000]第22号
文件名: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 锦地税征[2000]第22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在我市建立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1-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在我市建立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地税征[2000]第22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在我市建立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地税征[2000]第22号
  全文有效
  2000年1月31日
  古塔、凌河、太和区地税局,市直属各分局:
  现将市局《关于在我市建立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工作.是从根本上解决税收漏征漏管户,遏制税款流失,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的有效措施,《关于在我市建立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按图征管方案》是在借鉴兄弟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各有关单位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成立领导小组,并指派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这项工作,要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为切实做好按图征管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与清查漏征漏管户工作结合进行,对未办理税务登记和未缴纳税款的要责令限期办理和缴纳,并对有关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成若干个调查核实小组。实施方案和调查核实小组成员名单要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备案。
  三、要按照市局《按图征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要求,做好绘图及所核查资料的整理,确保如期完成调查工作。
  四、核实绘图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在所划定的若干个区域内,对按图征管所规定的范围指定专人管理或稽查,做到不漏征不漏管。
  五、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造成漏征记管户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关于在我市建立以经营场所为基础的地方税收按图征管实施方案
  为彻底解决税收漏征漏管户,税源不清,税款流失等困扰税务机关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措施,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落实征管责任,提高征管质量,实现应收尽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按图征管的意义
  任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离不开经营场所--房屋、场地。生产经营者、企业名称可以变动,但从事产经营的场地、房屋是不会变动的。税务机关只也就掌握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餐饮娱乐业的营业税等其它税源资料,应税场地、房产进行普查核对并绘制平面图工作中,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但这些投入是值得的,通过普查、绘图、地税机关能掌握最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对提高征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作按图征管应税房产普查平面国
  (一)科学划分普查区域
  各单位要将本辖区域内的路、街、段合理、科学的分割为若干小区域。分别对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场地、用房情况进行核查。
  (二)按《调查核实认定表》的主要内容开展调查
  调查人员在调查核实工作中,要将查明的情况记载在调查核实认定表上(见附表二),其主要内容有:
  1、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
  2、经营所在的地址。
  3、房屋产权所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4、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房产原值。
  5、租用的房屋要查看房屋租赁协议书,写明租金收入。
  6、对自有自用房屋、无偿使用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免税房屋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拒不提供房屋原值的,可依法评估,确定原值后计征税金。
  以上的几项内容均应有当事人在调查表上签字。
  (三)认真绘制应税场所及房屋座标图
  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按要求认真绘
  制座标场所及房屋图。
  1、要标明所调查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场地、用房的座标不得遗漏。
  2、不是本级的管户也必须以特殊的线段、符号在所绘制的图上予以标明,详细的数据资料可交当管地税机关调查核实。
  3、绘图时,应在图上标明应税场地、房产的名称,路街名称及显著的建筑物名称,要将经营场所科学地标好序号。
  (四)整理保存税收管理资料
  按应税房产座标图的顺序号建立应税场地、房产资料。
  税收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有:
  1应税经营地址;
  2房屋产权者姓名,房产使用人姓名;
  3所在街道名称及门牌号;
  4房屋建筑面积;
  5土地使用面积;
  6房产原值,租金收入;
  7营业税;
  8其它税种。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
  1漏征漏管户。
  对在调查中发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漏征漏管户或已纳税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调查人员要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办理税务登记,要求其当事人在《税务送达回证》上签字,然后交稽查部门,如到期仍未办理税务登记,由稽查部门负责处罚。
  2对未缴纳、少缴纳税款行为的处理。
  在调查中发现经营者未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的,交由稽查部门查处。
  3对阻碍调查行为的处理
  在调查中当事人如阻碍检查,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按妨碍执行公务移交给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4对房屋租金申报不实的处理。
  在核查中发现房屋出租人不如实申报租金或申报租金收入明显低于市局核定的租金标准的,一律按统一核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应纳地方各税。
  三、对实施工作的几项具体安排
  (一)市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吴继辉 副组长:郭铁军、尹丽杰 成员:市局征管处、一处、个体处、流转税处,具体领导这次试点工作。日常
  工作由市局地方税一处、征管处负全责。
  (二)古塔、凌河、太和地税局要以各中心所为核为,以街道为依托,合理。科学地划分区域分配核查力量进行核查。
  (三)要取得区政府街道的支持,调查小组要有一名地税干部,认真搞好核查工作。
  (四)各区局除设立领导小组外,还要设专门的指挥中心,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干警的配合,以解决处理突发性妨碍执行公务案件的发生。
  (五)核查工作结束后,市、区局组成联合核查验收组;对所调查情况是否真实进行核查。
  (六)市局直属一、二分局,在各区开展核查工作的同时,要对现管户的有关纳税档案资料进行核查,然后填写在“税收管理基础资料登记表”上(见附表一)。
  (七)各区局核查结束后,区局要抽调专人进行绘图、制表。绘图制表工作结束后,要将图表一式三分上报市局领导小组。
  (八)市局直属一、二分局接到区局所传递的绘制图表后,对图中所标明的市本级管户的纳税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填表,工作结束后,要将图表、资料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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