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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陕西人社局 陕人社发〔2018〕20号 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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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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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1.85.55.147:8009/model/NormativeDocumentss/SocialInsurance/2019/0214/8730.html
发文单位: 陕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陕人社发〔2018〕20号
文件名: 陕西人社局 陕人社发〔2018〕20号 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4-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人社局
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8〕20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改善民生,增强失业人员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 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提高。一类工资区1512元/月,二类工资区1422元/月,三类工资区1332元/月,四类工资区1242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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