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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陕西人社局 陕人社发〔2018〕24号 关于落实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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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1.85.55.147:8009/model/NormativeDocumentss/SocialInsurance/2018/1120/8677.html
发文单位: 陕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陕人社发〔2018〕24号
文件名: 陕西人社局 陕人社发〔2018〕24号 关于落实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6-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人社局
关于落实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8〕2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现就我省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所需资金中央对我省给予全额补助。各市区要抓紧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确保国家这次提标和我省《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60号)确定的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5元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到位。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央和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共计23元,各地不得擅自冲减省、市、县已经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健全增长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同时,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大举措。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按照《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新闻通稿》,统一宣传口径,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
附件2:《〈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新闻通稿》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6月6日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文件

人社部规〔2018〕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精神,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


附件2:
《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新闻通稿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以下 简称《通知》),启动了今年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之后首次提标, 标志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者金正常调整机制开始运行。
《通知》明确,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 础上增加18元。提髙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顺应了城乡居民呼声和期盼,提高了城乡参保老年居民待遇水平,切实增强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稳定城乡居民参保预期,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定发展。
2018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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