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5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人选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5〕406号
有 关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实施2015年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46号),经各单位推荐申报、初期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了30名资助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为受资助博士后做好服务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立即通知受资助人选,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协助、指导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对受资助人选进行外事纪律培训。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协议》(一式5份,A4格式,在天津博士后网站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tianjinpostdoctor.org.cn/),于 12 月 31 日 (星期四)前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受资助博士后要认真落实培训项目
(一)受资助博士后须立即与申报的培训接待单位联系,抓紧办理出国(境)手续。获得本年度资助的博士后须在本文发布之日起6个月之内办妥有关手续并成行,逾期未成行者不再资助。
(二)请于出发前将因公出国任务批件、签证、培训接待单位正式邀请函及翻译件(须由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查,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2份)。
(三)请于出国(境)前、到达培训地点后、回国(境)后,第一时间用电子邮件 向市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报相关情况。请于回国后1个月以内 向市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报送培训考察报告、培训机构鉴定等材料,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向申报单位划拨资助经费。
联 系 人:杨妤
联系电话:23398970。
附件:2015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人选
一览表
2015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