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推进我区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进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2日
抄送:各盟市就业服务局、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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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doc.doc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审批表.xls.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