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涯怪孤客 于 2020-3-28 18:43 编辑
对支付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扣缴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您单位在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该为该人员预扣个人所得税并进行全额预缴申报。您单位如果不按照规定进行预扣预缴申报,将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 具体操作: 1.请自查,您单位在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包括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情形),是否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您单位未足额预扣预缴上述三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请在2020年1月进行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所属期选择为12月。 注意:若扣缴义务人未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其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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