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70
  • Tax100会员 33610
查看: 258|回复: 0

[社保] 陕西人社局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2 10: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1.85.55.147:8009/model/regulatory/ministries/2018/1115/7063.html
发文单位: 陕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陕西人社局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07-11-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人社局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29 号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田成平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工作安排,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序号发布机关规章名称文 号发布日期废止理由1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号1992.10.22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2劳动部、对外经贸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246号1994.8.11已被《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代替3劳动部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506号1994.12.14已被现有法律法规代替4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1996.8.12已被《工伤保险条例》代替5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4号令1999.8.12与《信访条例》相抵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