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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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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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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 10: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yunnan.chinatax.gov.cn/art/2014/12/26/art_3908_5947.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日期: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全文失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 年12 月23 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解读稿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制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财税〔2013〕37号文件自  2014年 1月 1日起 已全文失效,因此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相应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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