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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卫刚] 【2020年07月02日】掀了桌子,拔了柱子,包容性框架要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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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税智观察
标题: 掀了桌子,拔了柱子,包容性框架要凉?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0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I1OTcyMw==&mid=2651010224&idx=1&sn=133a0c3eca46734c9f8c2f894d7f9ea1&chksm=bd3ae9d48a4d60c25d0714910fef45fd17ac600bd2403c5b1b34a22b4ff2b75dd1d3fa22ff3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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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是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的重灾区,也是最难啃的骨头。2015年10月OECD/G20推出的BEPS行动计划,将应对数字经济的税务挑战列为第一项。但是就完工程度而言,该项行动计划最低,当时仅指示了几个可能的前进方向。为跟进BEPS行动计划,OECD/G20组织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以下简称“IF”),持续推进各项BEPS的应对措施,包括继续探索数字经济的应对方案。目前该包容性框架有137个国家参与,包括G7、G20、OECD的成员国以及大量发展中国家。
  
2019年6月8日,在日本福冈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批准了OECD呈报的《制定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共识性解决方案的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要求IF必须在2020年内达成共识,形成解决方案。IF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包含两大支柱的解决方案。第一支柱针对数字经济独有的问题,第二支柱则是针对数字经济和传统经济共同的BEPS问题。2019年10月9日,OECD就《工作计划》第一大支柱方案进一步提出“统一方法”的建议。2020年1月29日和30日,OECD进行包容性框架讨论并同意对“统一方法”的进一步修改。OECD随后发布声明,重申在2020年年底之前达成解决方案的目标。
  
一、谈判的小船说翻就翻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6月18日,美国财政部发言人推文说,为了集中精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美国暂停与OECD就国际税收问题进行谈判。
  

而一天前,也就是2020年6月17日,美国财政部长史蒂芬·姆努钦致函英、法、意大利、西班牙财政部长,说美国对现有的谈判表示顾虑,建议暂停谈判。姆努钦早就承认,这是美国掀了桌子,不关疫情的事,不要所有黑锅都往疫情头上扣。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心中不爽,第二天回应说,应对数字经济税务问题的谈判进度落后,IF的所有成员都应当继续谈判,以期年底赶上进度形成解决方案,否则过去三年的工作就白做了。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更多的国家会采取单边行动,已采取单边行动的更加无所忌惮,这会导致更多的税务争端。疫情期间,全球经济处于低谷,再来一场贸易战,会雪上加霜。137个国家参与的包容性框架无疑是最佳的路线,绝不能走回头路啊。
  
二、以退让求团结的第一支柱
  
国际税收问题归根结蒂是征税权的分配问题。数字经济的税收问题核心是消费者创造价值,而现有的国际税收规则下消费者所在国无法行使征税权。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如何落实消费地的征税权。《工作计划》下的第一支柱提出了“统一方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联结规则,规定利润应当在哪个国家征税;第二部分是利润分配规则,规则各国如何分割利润。“统一方法”主要基于英国、美国和印度的提案(看来英语好的同学交作业都积极)。
  

  OECD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
  
英国作为发达国家数字服务的主要进口国代表,提出了“用户参与”提案;美国作为数字服务的最大出口国,提出了“营销型无形资产”提案;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主要数字服务进口国,提出了 “显著经济存在”提案。从提案的激进程度上看,印度第一,英国第二,美国第三。
  
印度的提案,在联结规则上抛弃了原先国际税收规则下的常设机构概念,代之以“显著经济存在”,即不再着眼于跨国数字服务商的物理存在,而是着眼于其市场所在。在利润分配规则方面印度提案则主张放弃独立交易原则,采用公式分配法,即采用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员工工资三要素来分割跨国公司的全球利润。有意思的是,印度这项提案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显著经济存在和三因素公式分配法都是美国国内税制下的概念和作法。前者体现在Wayfair案的判决中(请点击链接
间接税浴火重生(一)--美国的销售税了解细节),后者是美国国内跨州所得额分配操作中采用的方法。印度抄了美国国内税收的作业,将之用于国际税收的答卷中。
  
英国的提案,在联结规则上强调用户参与。这同样是突破了常设机构的概念,但力度较弱。利润分配规则方面,推出了剩余利润分割的做法,是对现有独立交易规则下的利润分割法的发展,但是发展的程度也有限。
  
美国在国内税法改革方面很激进,在国际税收改革方面则很懈怠,形成鲜明的对比。美国的数字经济税收提案也是抄作业,抄的是别的科目。所谓营销型无形资产,在BEPS第8-10项行动计划《确保转让定价的结果与价值创造相一致》中已经充分阐述过。这是针对所有行业的,并不是专门针对数字经济的。美国抄这个答案,比交白卷好点有限。说好听点是没有太上心,说不好听是专门过来搅的。
  

美国财政部长史蒂芬·姆努钦(右)
  
IF虽然是个多元化平台,但是终究是OECD领导的。OECD是个富人俱乐部,印度这个穷朋友是局外人,而美国又心怀鬼胎,领导权自然就落到了欧盟的成员国头上。因此,这成了美国与欧盟之间的角斗场。
  
英国的提案就反映出了欧洲国家的动摇性。一方面,作为数字服务的进口国,强调消费国的征税权与美国争利;另一方面,作为资本净输出国,投鼠忌器,担心未来与第三世界国家分配征税权时对自己不利。这种动摇的心态,导致了针对美国的要求一再退让,形成了一个折衷的“统一方法”。该方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适用范围、新联结度与新征税权、新利润分配方法。在技术层面,核心是将应税利润分配到市场所在国的一套计算方法,包含金额A、金额B和金额C,分别对应剩余利润、常规利润和常规行为之外的补偿利润。
  
但是,对这种退让美国并不满足,因为这项提案终究是要分大型数字企业的蛋糕,而大型数字企业无非就是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合称“GAFA”)。2019年12月1日,姆努钦写信给OECD说对支柱一有顾虑,要求给美国公司开个一安全港,以便避免对GAFA不利。至于怎么一个安全港,到现在要退出谈判了也没有说清楚,显然是不打算谈。
  
当然了,美国说退出支柱一了,还愿意接受支柱二,可以继续谈。所谓支柱二,就是全球最低税,即类似于美国税改下的GILTI的做法(篇幅所限,不做展开,详情请点击链接
全世界税务局,联合起来!(二)--美国税改釜底抽薪)。这还是抄作业,抄自己在国内考试中的作业,也看不出诚意来。这是撤退时放了一个烟幕弹而已,不可当真。
  
关于美国的真实心态,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2020年6月18日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说得很露骨:OECD的数字经济税收项目剑指大型、高利润的数字企业和消费者品牌,这不公平,我们要建立一个不区分规模和行业的国际税收规则。说白了,美国没打算针对数字经济谈解决方案,这么几年谈判都是逗你玩,目的就是搅黄它。欧盟以退让求团结,结果团结亡。
  
三、贸易战2.0
  
既然掀了桌子,那就要应对单边行动。各国可选的单边行动,有数字服务税(简称“数字税”或“DST”)、均衡税(例如英国的“利润转移税”)、预提所得税等方式。均衡税和预提所得税都属于所得税,受税收协定的约束,轻易动弹不得。而数字税则属于间接税,不受协定约束,成为单边行动的首选利器。
  

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
  
美国先下手为强。早在2020年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就已经宣布对9个国家外加欧盟的数字税方案开展301调查。罗伯特·莱特希泽人狠话不多,1981年至1989年曾在里根政府内曾担任美国贸易副代表,长期负责钢铁贸易谈判,并因和日本在钢铁和汽车业的贸易战而成名,是遏制了日本经济迅猛上升势头的功臣。2017年被特朗普任命为美国贸易代表后,莱特希泽又开始征战四方,在中美贸易战中表现尤其亮眼。这次在美国国会讲话,发出了新一轮贸易战的信号。
  
这次调查的9个国家包括已经实施数字税的奥地利、印度、印尼、意大利、土耳其、英国,以及提议实施数字税的巴西、欧盟、捷克以及西班牙。此前,美国已经针对法国开展过301调查,调查结果不用说,认为数字税构成对美国企业歧视,并且违反了针对全额而不净额征税的原则。作为报复,对于法国进口商品加征100%关税。这次301调查目的很明确,打击已经实施数字税的国家,威慑提议实施数字税的国家。欧盟委员会曾于2018年提出《数字服务税统一规则》的提案,试图在所有的成员国实施数字税,但是由于个别成员国反对,没有形成强制性方案,只通过了非约束性方案。为此,美国也将欧盟列为301调查对象。
  
美国对法国的301调查,导致法国将数字税实施推迟到了2021年,也导致美法之间针对支柱一展开谈判,谈判以法国的全面让步结束。由于该结果已被OECD采用,实际上是整个欧盟做了让步。这说明一个问题,欧盟国家团结起来才有戏看,一旦分裂肯定各个击破。
  
问题是欧盟内总有几个国家有私心,无法一致对外。当初2018年欧盟试图通过数字税方案,因荷兰、卢森堡等个别国家反对而流产。这两个都是低税国家,离岸金融中心,是千疮百孔的现行国际税收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这两个国家希望别人开征数字税,自己不征,继续享受低税地的地位,继续薅别国的羊毛。有这样的私心欧盟如何团结?攘外必先安内。
  
四、乱成一锅粥
  
支柱一走了,301调查来了。301名单上的这些国家也不是省油的灯。
  

基于法国税务部门举报,2020年5月底法国财务检察部门出动上百人搜查了谷歌公司巴黎办公室,指责其涉嫌财务欺诈和洗钱。这次调查的重点是确定谷歌的爱尔兰公司是否在法国构成常设机构但未缴纳相应所得税和增值税。法国对谷歌的税务调查始于2014年,今年初,法国税务部门声称谷歌需要补税16亿欧元;

2020年6月底,西班牙搜查了谷歌巴黎办公室,调查重点是未申报的增值税以及所得税收入。
  
还有更狠的。2020年6月29日,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发布文告,宣称为了主权、领土完整、国防、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决定禁用59款来自中国的App。禁用名单中,抖音、快手、百度、小米、微信、微博、QQ赫然在列。说起来这并不全是针对中国的举动。多年来,GAFA进军印度,同样遇到了各种阻挠。阻挠的借口和方式各异,目的大致相同。再说中国这边也不冤。GAFA在中国境内没有市场,中国境内BAT自产自销。可以说印度这是有样学样。
  
这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中国想做个吃瓜群众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已经出海开疆拓土了,绕不开这些问题.要在国际税收规则上积极发声。第二,国际税收问题从来都不是纯技术问题,永远都是和政治、经济纠缠在一起,这一点一定要牢记在心。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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