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5 16:10 编辑
适用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例:某酒店是一家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公司,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应如何申报?
登录进入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
一般纳税人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营改增)”。
第二步:填写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栏免税项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9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要填写对应的《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电子税务局找到申报表后,点击“添加”:
然后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
选择后输入对应的金额并点击确定。
第四步:填写主表及其他附表后 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