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推荐“天津市海外人才工作站”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1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引进海外高端人才三年推进计划》(津人才〔2016〕10号),不断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模式,加快聚集更多我市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海外人才工作站设立和管理暂行办法》(津人才办〔2016〕17号)相关规定,定于近期在全球范围内设立一批天津市海外人才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现将开展工作站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国家主管部门及其驻海外机构,我市相关委办局、重点企事业单位和有影响力的人才中介机构可参与工作站的推荐工作。在引智引才领域与我市合作紧密的外国专家组织、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及人才中介机构等组织或机构可向我市自荐设立工作站。
二、推荐对象
工作站主要从高层次人才聚集度高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留学生组织、外国专家组织、华人华侨社团和人才中介机构等组织或机构中产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优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无不良记录;
(二)机构健全。有专业的管理团队、规范的管理制度、充裕的保障资金、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资源丰富。掌握百名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相当数量的创新项目信息;
(四)运作有力。与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紧密,与当地政府、专业机构、知名媒体等关系密切,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近年来在与我市或其它兄弟省市开展引智引才合作方面有成功的经验。
三、推荐材料
(一)《天津市海外人才工作站推荐表》或《天津市海外人才工作站自荐表》;
(二)法人资格证书、办公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三)其它体现其资质和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引智引才方面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媒体报道、引进单位证明等)。
四、相关事项
(一)请参与推荐的相关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筛选推荐单位,严格核实推荐单位情况,精心组织推荐材料,确保工作站的推荐质量。每个单位推荐的工作站一般不超过2个。
(二)推荐表(自荐表)和证明材料请分别装订,一式2份。表格可从天津市外专局公共邮箱(tjswzjyc@126.com,密码:83605719)下载。推荐材料纸质版连同电子版,请于 8 月 19 日 (星期五)下班前反馈市外专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处。
联 系 人:张恒荣
联系电话:83605719、83605553(传真)
电子邮箱:tjs_wzj_zhr@126.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附件:1.天津市海外工作站推荐表 津人社办发〔2016〕128号 附件1
2.天津市海外工作站自荐表 津人社办发〔2016〕128号 附件2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