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生产原料是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咋缴纳税款?
[案例]13000155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2009年1月1日之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持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不得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但销售方应提供给您的有发票,购进方可以凭借该发票入账。 另外,主要生产原料是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与一般企业一样,正常计算缴纳税款即可。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