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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税费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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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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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11: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鸡西税务
标题: 【问答】税费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jEwMDY5Ng==&mid=2247486445&idx=3&sn=7bd686a58871ab16c7ccb10081165c02&chksm=fdbc385acacbb14cfddbb6f8c84b483d75215cbd9e55036f37de2c4c491a53f42467879e36d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30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2 10:27 编辑

为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了解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鸡西税务近日推出“热点问答”系列视频。今天我们来学习:污水处理业务能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政府委托对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收取处理费用,净化后的废水测试达到排放标准后直接排入河流。请问我公司业务应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率,能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 “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你公司处理污水后直接排入河流,未产生货物,按照上述规定,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要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相关规定执行。因此,你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如符合要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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