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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税费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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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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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11: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鸡西税务
标题: 【问答】税费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二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jEwMDY5Ng==&mid=2247486445&idx=4&sn=3caf13ae2a7d389d53552a54a5de640d&chksm=fdbc385acacbb14cda325e612d6614f228f36698f11fccad92be408f913acc3a47455776515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30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2 10:28 编辑

为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了解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鸡西税务近日推出“热点问答”系列视频。今天我们来学习: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关税收政策。




相关问答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这里所说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内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自行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以前,居民个人取得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法
1.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税【2018】164号文件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缴纳。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商数找税率:一次性奖金/12
(2)全额算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缴纳。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额-基本费用扣除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居民个人取得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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