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报送2016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191号
为全面总结市级基地2016年建设和培训情况,研究布置明年我市继续教育整体工作,现就报送2016年市级基地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请各市级基地对照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4〕106号)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填写《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撰写基地2016年建设培训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经基地使用管理部门审核后,于 12 月 15 日 (星期四)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首批20家市级基地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情况汇总表(2016年)》(附件2)、《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学员汇总表(2016年)》(附件3),一并报我局汇总。
2.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情况汇总表(2016年)
3.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学员汇总表(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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