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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6〕206号 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地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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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70106163440225&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6〕206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6〕206号 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地督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12-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地督查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20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办学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津人社办发〔2016180号),为完成好督查整治阶段任务,自  2016 12 13 (星期二)起,我局将成立5个检查组,对各技工院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地督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级技工院校的督查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含创业培训机构)和区就业训练中心的督查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人力社保局参照本通知要求实施。
  二、请各办学主管部门安排专人,随检查组一起,深入所属院校,参加实地督查。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我局和办学主管部门要分别建立台账,分别挂牌督查,加强限期整改。
  三、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天津市技工院校安全生产隐患实地督查安排表
    津人社办发〔2016〕206号附件1
   2.天津市技工院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地督查表
    津人社办发〔2016〕206号附件2
    3.天津市技工院校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清单表
    津人社办发〔2016〕206号附件3
    
    
     2016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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