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6年度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人选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202号
有 关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实施2016年度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6〕75号),经各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了30名资助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为受资助博士后做好服务
(一)请各设站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通知受资助人选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加强指导、协助。同时,对受资助人选做好外事纪律培训。
(二)请各设站单位认真填写《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协议》(一式5份,A4格式,在天津博士后网站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tianjinpostdoctor.org.cn/),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 (星期五)前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受资助博士后要认真落实培训项目
(一)受资助博士后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联系申报的培训接待单位,抓紧办理出国(境)手续,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 (星期六)前完成相关手续并成行,逾期未成行者不再资助。因其他原因无法成行的,申报单位应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星期五)前书面报告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受资助博士后应于出发前,将因公出国任务批件、签证、往返机票、培训接待单位正式邀请函及翻译件(须由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高校人选可由本校外语教学部门翻译并加盖院系公章)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查,同时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三)受资助博士后应于出国(境)前、到达培训地点后、回国(境)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及 时向市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报相关情况;回国后1个月内,将培训考察报告、培训机构鉴定等材料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向申报单位划拨资助经费。
联 系 人:吴 奇
联系电话:83218136
电子邮箱:tianjinbsh@126.com
附件:2016年度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人选一览表
津人社办发〔2016〕202号 附件
2016 年 12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