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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6〕365号 关于公示医保目录内部分药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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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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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11: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70109145233273&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局函〔2016〕365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6〕365号 关于公示医保目录内部分药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1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公示医保目录内部分药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6〕365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95号,以下简称《医保目录》),我们梳理了《医保目录》药品的采购和支付情况,初步确定了15个长期无采购、销售记录,且无临床需求的药品,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
  12 16 (星期五)至  12 20 ,公示5天。

二、信息申诉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药品在我市有采购、销售记录或临床确有需求,可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诉,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无异议,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上述药品进行评议调整。

   

联系电话:15022593781

联系地址:河西区黑牛城道404号楼4408

  

附件:公示药品信息


   

   

    2016 1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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