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9
  • Tax100会员 33656
查看: 742|回复: 0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 营地税函[2006]62号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税收定额标准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7-1 1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营地税函[2006]62号
文件名: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 营地税函[2006]62号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税收定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5-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税收定额标准的通知
营地税函[2006]62号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税收定额标准的通知
  营地税函[2006]62号
  全文有效
  2006年5月26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鉴于目前市场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出租车行业个人所得水平下降及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等因素,在对出租车行业经营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出租车税收定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对出租车由现行两档税额调整为一档税额。
  二、每台出租车月综合税额分别由现在的400元、350元下调为300元。
  三、每台出租车综合税率为4%。其中:营业税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0.21%;教育费附加为0.09%;地方教育费为0.03%;价格调节基金为0.1%;河道维护费为0.1%;个人所得税为0.47%。
  本通知从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