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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地税发[2006]118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辽宁省大连市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和大连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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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大地税发[2006]118号
文件名: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地税发[2006]118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辽宁省大连市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和大连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8-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辽宁省大连市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和大连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的通知
大地税发[2006]118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辽宁省大连市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和大连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的通知
  大地税发[2006]118号
  全文有效
  2006年8月18日
  基层局:
  为规范全市邮电通信业的税收管理,适应出租车计费调整的需要,以及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现增设辽宁省大连市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和大连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分别适用于邮电通信业和出租车营运业,即邮电通信业在收取费用时开具辽宁省大连市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营运的出租车在收取燃油附加时使用大连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以上两种发票自2006年8月1 日起开始使用。
  附件1:辽宁省大连市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票样(略)
  附件2:大连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票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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