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分站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7〕11号
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批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工作站增设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分站的通知》(博管办〔2016〕129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批准在天津市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博士后工作站增设天津钢研海德科技有限公司分站的通知》(博管办〔2016〕130号)精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准增设19个分站(名单附后)。 各新设站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及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建立博士后工作体系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负责,人力资源、科技、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日常工作部门,安排专人 从事 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各新设站单位请于 3 月 1 日前 ,将本 单位 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充分发挥博士后创新优势
要认真做好博士后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年底前,各新设站单位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要积极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 单位和 博士后合作导师。要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对申请 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
要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围绕博士后建立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博士后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智力优势。按照要求,人社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将定期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工作,对评估优秀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处置。
三、积极参与博士后活动
要积极参与国家、我市和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展的各 项 博士后活动,积极申报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等资助项目,并主动加强与我市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的交流合作。
联 系 人:吴 奇
联系电话:83218136
电子邮箱:tianjinbsh@126.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300040
附件:增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名单
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天津港保税区
(一)天津市汇源印刷有限公司
(二)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三)中源协和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四)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
三、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
(三)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天津海泰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天津市海天量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中科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七)天津市优耐特汽车电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二)天津禄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
(一)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天津医科大学中新生态城医院
(三)杰科(天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六、天津市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钢研海德科技有限公司
七、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