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7年专家服务基层示范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7〕13号
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级专家服务基地: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引领带动作用,形成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持续推进的良好态势,按照人社部专技司《关于继续开展2017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和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6〕120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专家服务基层示范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各市级专家服务基地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行业产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好专家服务工作。
(一)申报服务基层示范项目应侧重以下方面:一是围绕精准扶贫,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促进智力资源向贫困落后地区流动,鼓励对口支援。二是支持创新创业,开展技术咨询、科技推广、联合攻关等,帮助基层突破发展瓶颈,解决技术难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讲座、现场指导、示范教学、定向培养等方式,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四是服务社会发展,引导专家深入了解群众需要,开展巡回义诊等公益和民生服务项目。
(二)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应有序承接专家智力转移,组织专家开展长期对口服务或短期巡回服务,健全完善专家服务工作体系。市人力社保局将优先从基础较好的市级专家服务基地中选择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候选单位,推荐报送人社部。
二、申报要求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基层示范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申报工作,切实将那些能组织专家与基层需要对接的项目和基地推荐上来,更好地引领带动专家服务活动,将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推向深入。
请于 2 月 15 日 (星期三)前将推荐报告(报告中要详细说明工作方案和预期成效)及相关申报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附件:1.专家服务基层重点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津人社办发〔2017〕13号附件1
2.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附件:津人社办发〔2017〕13号附件2
2017 年 1 月 18 日
(联系人:王世鹏;联系电话:83218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