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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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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nmg.gov.cn/nmrsw/node/1682
发文单位: 内蒙古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1-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7〕343号

自治区本级各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安排,现将本年度自治区本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下达各定点培训机构:
1、 内蒙古大学150
2、 内蒙古师范大学150
3、 内蒙古人才专修学院150
4、 内蒙古博锐信息技术培训学校150
5、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150
6、 内蒙古导航职业培训学校150
7、 内蒙古财经大学150
8、 内蒙古达丰职业培训学校150
9、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150
10、 内蒙古嘉英职业培训学校150
11、 内蒙古方正法学职业培训学校150
12、 内蒙古建设培训学校150
13、 内蒙古西部职业培训学校150
14、 呼和浩特广维职业培训学校150
15、 北方科技专修学院150
16、 呼和浩特市力鸿职业培训学校150
各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创业培训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社会培训机构原则上重点组织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对培训学员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填写后续服务跟踪表,定期上报创业人员统计表。
人:刘 常晓刚
联系电话:04716910578 6601334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021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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