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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7〕34号 关于做好天津市2016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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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70320164922028&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7〕34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7〕34号 关于做好天津市2016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做好天津市2016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7〕34号

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意见》(津人才〔201414号)精神及其批准确定的年度创新型人才团队,现就做好2016年度 “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团队建设目标
  (一)取得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每个团队要紧紧围绕我市重点学科、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取得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支撑引领作用的标志性自主创新成果。评价标准包括: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项目情况,取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专利情况,发表有较大影响力的论文和著作情况,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奖励等情况。
  (二)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要充分发挥“传帮带教”作用,在实践中加强团队成员培养,提升团队整体创新能力。评价标准包括:团队及其成员入选国家和市级重大人才计划情况,取得国家和市级专家称号情况,国内外学术机构任职情况,职称晋升情况等。
  (三)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技术开发型团队的研究成果要有重大应用价值,评价标准包括:创新成果应用、推广及产业化情况,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等。基础研究类型团队要有科学探索和原始创新,评价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研究价值、应用前景等。
  二、制定团队建设方案
  (一)认真填写《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任务书》(见附件,以下简称《任务书》),并由市人力社保局(作为委托单位)、团队牵头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分别签署意见。《任务书》要确保内容真实,所填团队情况应与《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申报书》内容基本一致,团队成员应保持基本稳定。
  (二)团队依托单位及其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团队建设方案,按照《任务书》要求,科学、详细制定团队培养规划、创新平台建设规划、研发项目规划、进度安排、支出概算等内容,对核心成员的培养应明确到人,对培养形式和途径拿出具体计划措施。
  三、落实团队建设任务
  (一)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负责团队研究计划的制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助经费的管理等工作。团队资助经费应严格执行市人才发展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其他核心成员发生工作调动等变化,依托单位应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
  (二)团队依托单位及其管理部门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团队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要将团队培养纳入本部门人才培养规划,积极支持团队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团队成员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进修深造或访问交流,对团队申报各级、各类重大计划项目要优先重点支持或推荐。团队依托单位应按照市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额度,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用于团队成员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出版学术著作,参加国内外研修、申请专利、参加专业培训等。
  (三)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团队集中培养和考核评估工作。在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举办创新意识高级研修班,统一组织或分别选派团队核心成员到国(境)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培训考察及合作研究,引领带动全市团队培养工作。
  在三年培养期内,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团队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团队,以及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截留或挪用经费及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现象的,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团队将《任务书》中依托单位联系人设定为固定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系。
(二)请各团队依托单位于  3 17 (星期五)前,将签署的《任务书》及电子版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人:王世鹏
  联系电话:83218132
  电子邮箱:zhuanjichu@163.com
    
  附件: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任务书
    附件:津人社办发〔2017〕34号附件
    
    
    20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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