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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2196 购车人丢失发票后如何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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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10: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车人丢失发票后如何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案例]13000219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五条《机动车发票》开具要求规定,如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贵公司可以先按国税函[2006]227号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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