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保税区鼓励企业上市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大连保税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大保管发[2008]11号
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保税区鼓励企业上市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大连保税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大保管发[2008]11号
全文有效
2008年5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保税区鼓励企业上市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大连保税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大连保税区鼓励企业上市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大连保税区企业上市工作,扶持我区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将对企业上市给予专项资金补贴。为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大连保税区行政区域内设立,于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在我区的上市企业。企业申请上市的证券市场为国内外主要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证券市场。
第三条 鼓励企业上市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拨款。
第二章 上市补贴资金标准
第四条 在保税区注册的企业,首发上市并成功挂牌后,可申请上市补贴资金300万元。
第五条 非首发上市企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可申请上市补贴资金100万元。
1、国内异地收购,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保税区。
2、收购本地非工业企业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保税区,且使上市公司质量有明显改善。
第三章 上市补贴资金申请条件
第六条 首发上市企业申请上市补贴资金需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且上市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关)发行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并成功挂牌上市。
第七条 非首发上市企业申请上市补贴资金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国内异地收购:获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公司注册地已迁入大连保税区,并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公司质量良好,上市当年为保税区纳税500万元以上,且对区级财力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公司在保税区内经营期限应达到10年以上。
2、收购本地非工业企业上市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保税区;公司质量有明显改善(公司为保税区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税后利润100万元以上,资产规模达到10亿元,对区级财力贡献达到200万元),且已经具有证券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公司在保税区内经营期限应达到10年以上。
第四章 申请上市补贴资金需提交的材料
第八条 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上市补贴资金。企业应当在有关工作完成的五个月内向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提出上市补贴资金申请。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设在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第九条 首发上市企业申请上市补贴资金,应填写相关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发行审核部门)出具的发行申请核准文件。
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条 非首发上市企业申请上市补贴资金,应填写相关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异地收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区财政局认定的税收和财力贡献证明。
2、收购本地非工业企业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上市公司收购前后会计年(季)度经审计认定的会计报表、区财政局认定的税收和财力贡献证明。
以上所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五章 上市补贴资金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企业按要求提交上市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后,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出具初审意见,并上报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后,区财政部门于两个月内核拨资金。
第六章 上市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享受本办法资金支持的上市企业,应及时向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报告企业上市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 申请上市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编制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将追回有关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执行。在本办法颁布前已上市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附2:关于实施大连保税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的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大连保税区经济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要求,探索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有效推动本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大连保税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以下简称上市培育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市政府有关规定,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形成本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推动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规范运作,通过上市融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使本区中小企业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区联动、多方参与的原则,发挥本区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作用,广泛调动有关专业机构和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培育氛围。
坚持滚动培育、批次推进的原则,广泛深入挖掘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资源,培训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实现改制上市后备资源的充足与可持续发展。
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在面上推广的同时,重点做好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加强对重点优质企业的辅 导与扶持,争取部分优质中小企业率先改制上市。
三、总体目标
根据资本市场要求,选择符合国家和市产业政策、成长性良好、且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争取通过系统性服务和配套政策支持,增强中小企业对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认识,使一批中小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规范运作水平明显提高,成长性明显增强,上市进程明显加快。力争近年内选出若干家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逐步使本区形成以一批运作规范、实力强大、发展健康的上市中小企业为龙头的中小企业发展格局。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1、设立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管委会领导、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劳动人事局、物流发展局、市场发展局、工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确定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总体规划,协调有关各方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协调解决上市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设立保税区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建立工作网络和专业服务网络,负责推进上市培育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
3、建立培育工作协调制度。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工作汇报,检查督促改制上市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成员间加强日常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掌握企业改制上市动态,加强工作协同,协助解决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上市培育体系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牵涉多个部门和多个服务领域。因此,要加强部门协同,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形成本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体系。
1、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网络。组建以招商和财政部门为主体,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改制上市培育工程联络员队伍。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专业机构对联络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联络员向辖区内中小企业宣传上市融资理念、启发上市融资意愿,做好改制上市后备企业摸底、排队和推荐工作。
2、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专业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技术和服务优势,选择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本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专业服务团队,在改制或上市辅导前期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辅导。
六、加大培育力度,狠抓改制上市成效
1、设立中小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中小企业上市奖励(相关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2、加强对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的各类政策扶持。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中小企业可优先列入本区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预算安排的各类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申报大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资金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扶持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
3、分类培育,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改制上市成功率。上市培育工程办公室要积极组织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益性质的普及性培训,帮助拟改制或拟上市中小企业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知识、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发展动态。针对企业改制上市所处阶段不同,上市目标市场不同,及时组织专业团队,为拟改制上市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质的专题培训和个案辅导,以帮助企业规范运作,解决实际问题。
4、简化流程,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提供“绿色通道”。企业上市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出具文件、办理证照,上市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协调好有关部门,主动积极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排忧解难,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相关部门简化程序,提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特事特办。
5、引导督促专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中介机构承担着上市保荐、财务顾问、法律服务、审计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中介机构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拟改制上市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有助于推动成长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做大。加快培育一批上市中小企业,将极大地推动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我区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增长活力,也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上市培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当前资本市场大发展的机遇,参与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