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42
  • Tax100会员 33291
查看: 728|回复: 0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大花管发[2009]41号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关于提高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7-1 10: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文件编号: 大花管发[2009]41号
文件名: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大花管发[2009]41号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关于提高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7-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关于提高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大花管发[2009]41号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关于提高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大花管发[2009]41号
全文有效
2010年7月29日
各部门、街道,市直属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税收对土地资源的调节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发[2007]7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区管委会决定对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花园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从十等即2.4元/平方米,调整为八等即3.6元/平方米。
二、花园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区域,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保持十等即2.4元/平方米不变。
三、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