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09
  • Tax100会员 33638
查看: 457|回复: 0

[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专发〔1995〕161号 关于江苏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6-30 11: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411/t20141117_144368.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专发〔1995〕161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专发〔1995〕161号 关于江苏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5年12月15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关于江苏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人专发〔1995〕161号

人专发〔1995〕161号


江苏省人事厅:
你厅长《关于在江苏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1995]1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江苏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自1996年4月起.在你省的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统一归口由你厅负责。
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人事部门的作用,理顺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方面的各种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推动博士后事业的发展。请你们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人专发〔1992] 15号)和议关于进一步做好试点省市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问题的通知》(博管办〔19941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望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妥善解决,必要时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人事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