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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7〕316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开展技工院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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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71211160503322&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7〕316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7〕316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开展技工院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2-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开展技工院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7〕316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办学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参照本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每周四上午11:00前,将辖区内职业培训机构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改清单和问责清单(附件12)报送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附件:1.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改清单
  2.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2017 12 4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安全
   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的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本市及各地接连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根据《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津安生〔201725号)、《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751号)、《关于开展无亡人火灾区创建工作火灾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津消安〔201710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津安监管一〔201774号)要求,现就开展技工院校安全事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整治前期各项安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着力抓好学校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技工院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市技工院校。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值班带班、消防安全、疾病防控、用电安全、饮食安全、校园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筑物安全、危化品储存使用、控烟禁毒、安全教育等方面,重点严查历次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严查实训实验室危化品存储、使用、废弃品处置和应急管理隐患。
  三、大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改阶段(  12 6 日前 )。各办学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技工院校,聘请专业人员全面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做到全覆盖、地毯式清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立知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重拳狠手,务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各技工院校应于  12 7 (星期四)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办学主管部门,经办学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抄送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
  (二)市级检查阶段(  12 31 日前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停止办学活动等形式进行处理。对重大安全隐患重点督办,建议办学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四、有关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办学主管部门及技工院校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切实提高重视程度,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建立台帐,强化监管。各技工院校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加强监管,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落实专人盯守,层层分解校园安全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办学主管部门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的校舍要坚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的院校和责任人要追责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技工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校园安全知识和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同时,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及时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李松林、刘丽洁

联系电话:83218259 83218261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8363502983635029(传真)

电子邮箱:653741742@qq.com

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  

联系电话:2323534327110075(传真)

电子邮箱:1429812129@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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