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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交流] 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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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2 11: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问: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答:不能。按现行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这位网友问题中提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过了300万元,是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因此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实施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助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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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gfYJy4DP0q03zf4XXSleg  发表于 2020-5-1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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