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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预〔2016〕30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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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ykgf//201608/t426128.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财预〔2016〕30号
文件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预〔2016〕30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2-15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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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预〔2016〕30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各直属分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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