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聘任王玉柱等100名同志为天津市企业家大学生创业导师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8〕200号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津党发〔2017〕49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8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大学生企业家创业导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8号)精神,经公开征集、审核遴选、人选公示等程序,决定聘任王玉柱等100名同志为天津市企业家大学生创业导师(名单附后),任期两年,自 2018年 7月 1日起 至 2020年 6月 30日 止。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家大学生创业导师工作,不断扩大企业家导师队伍,培育厚植企业家成长和发展基础,传承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为企业家导师和创业大学生搭建优质服务平台。
2018 年7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