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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8〕21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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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80808172305668&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8〕216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8〕21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7-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8〕21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8〕57号)要求,并结合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重点工作,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工伤保险保平安”为口号的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对象:驻津央企、国企建筑业农民工、各类用人单位广大职工。
  (二)主要内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各项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方面的政策和管理规范;各有关部门在推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改革完善管理服务、维护工伤职工权益的先进经验做法和优秀典型。
  二、活动安排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时间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区要在内容和形式上紧扣建筑业参保主题,深入辖区内12家建筑工地特别是驻津央企、国企建筑工地,开展专场宣讲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张贴宣传画、发放口袋书、安全帽等形式,向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做点对点宣传,使职工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了解政策、知晓权益,要通过开展专场宣讲,引导社会关注支持,营造有力氛围,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度。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工伤保险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确保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中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各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场地、资料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结合本区特点制定宣传方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专场宣讲活动。各区要将建筑业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宣传领域和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专题、专场宣传活动,制造热烈声势,引导社会关注支持,营造有利氛围。
  (三)按时上报,做好宣传总结工作。为巩固宣传效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宣传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有关情况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和下一步意见建议,请于  8 15 日前 报送市局工伤保险处。
    
   人:张涛、孙放
  联系电话:832183758321835183218354(传真)
  电子邮箱:gsbxc@126.com
    
  附件:2018年天津市工伤保险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  
    
    
  
   2018 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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