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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9〕59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遴选支持2019年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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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0 10: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90411150745675&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9〕59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9〕59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遴选支持2019年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4-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遴选支持2019年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9〕5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公共实训基地,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精神,2019年拟遴选支持一批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全市拟遴选支持不超过10个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遴选条件
  申报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由高技能领军人才领衔,领衔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能水平在同行业领先,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或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贡献突出,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开展技能交流、带徒传艺、技能人才培养贡献突出。
  (三)掌握传统民间工艺、具有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
  (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三、遴选程序
  (一)各区人社局、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填报《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于  4 9 日前 将申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email=填写后上传至指定邮箱zypxgy@163.com]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email]指定邮箱(haihegongjiang@163.com)。
  (二)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并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
  (三)通过预审的单位,于414日前向市公共实训中心报送书面材料,材料一式10份,统一使用A4纸印制成册。
  (四)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对确定的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授予铭牌,并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经费拨付到位。
  四、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二)领衔技能大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上传邮箱)及复印件。
  (三)领衔技能大师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邮箱)及复印件。
  五、支持政策
  对被认定为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经费资助。
  资助经费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专项列支,主要用于科研工作、团队建设、合作交流、教育培训以及对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等。有条件的区、委办局(集团公司)、用人单位可给予相应经费匹配。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及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推选和建设工作,为加快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初审、推荐等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准确、申报及时。项目获批后,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83218261

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88973603


  附件: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019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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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19】59号  发表于 2021-1-2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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