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17
  • Tax100会员 33637
查看: 1136|回复: 0

[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部发〔2011〕48号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6-30 10: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407/t20140717_136037.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部发〔2011〕48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部发〔2011〕48号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年04月21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48号

人社部发〔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2001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11〕74号)施行以来,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使公安机关招警体能测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2001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