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市人社局关于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按照“一制三化”改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作为我市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印章。“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事务专用章”不再作为职业资格证书印章。
凡证书颁证日期在2019年8月1日之前的,发证机关印章处仍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事务专用章”。验印地点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3楼综合服务区。
凡证书颁证日期在2019年8月1日之后(含8月1日)的,发证机关印章处应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验印地点为: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大厅(南开区迎水道47号)。
附件:“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印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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