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90
  • Tax100会员 33192
查看: 884|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1996〕472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29 11: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104190002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1996〕47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1996〕472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6-08-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国税函〔1996〕472号

北京、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1996〕615号)转发给你们。对其通航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请根据我国和澳大利亚政府于1985年11月22日签署的互免空运企业税收协定及1988年11月17日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
开通悉尼——上海——北京航线的通知
1996年7月8日 民航运函〔1996〕615号


民航华北、华东管理局:
根据中澳两国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有关谅解备忘录的规定,我局同意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自1996年8月20日起经营悉尼—上海—北京往返定期航班。具体计划如下:
一、航班号:QF187/8
二、机 型:B763
三、班 期:星期三、六
四、航 线:悉尼—上海—北京往返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航行部门通知为准。请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