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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发〔2012〕90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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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412/t20141218_146664.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厅发〔2012〕90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发〔2012〕90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年10月24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名单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90号

人社厅发[201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40号)要求,各地按规定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推荐工作。经城市推荐、省级复核、我部审核,现认定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清水苑社区等100个社区为第二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广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社区学习示范社区,赶超示范社区,扎实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成果,为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名单(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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