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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闽税发[2018]23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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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闽税发[2018]2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闽税发[2018]23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8-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税发[2018]23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税发[2018]23号
  全文有效
  2018-08-20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确保省局专项斗争顺利开展,结合省局工作职能,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林京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赵静(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元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副组长:陈慕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大状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成员单位及人员:纪检组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负责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稽查局),由林家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传达上级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组织部署、督导考核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积极配合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行动,并及时上报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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