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维护劳务应如何开具发票?
[案例]1300021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二条 …… 。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根据上述规定,一化工企业的技术检修人员常驻贵公司提供设备维护保养劳务,属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出具增值税发票给贵公司。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