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怎样的发票的进项税额才有抵扣?
[案例]13000184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发票开具的日期在2008年12月份是不能抵扣的,发票上的税率是13%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