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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讲堂】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还是系统默认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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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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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9 04: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萍乡税务
标题: 【税务讲堂】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还是系统默认享受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TEwNTI4MA==&mid=2651206329&idx=4&sn=93786d751ae4b0102a6819383532ea66&chksm=f7e72dd6c090a4c0aec97a7451433af23fed30987601ab862e71ceea365bd72eaf342213c9a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28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8 15:35 编辑

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你来问我来答”系列视频讲座后,税务总局“税务讲堂”近日又推出“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相关解读
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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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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