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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2523 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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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8 12: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案例]130002523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而应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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