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继承遗产(房屋)应交哪些税?税率多少?
[案例]130005362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暂免征收营业税。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 “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契税税率为3-5%。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五条规定: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