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货物需要多长时间?
[案例]130005889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2份;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2份;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份;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出口发票; 6.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或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 7.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援外优惠贷款协议”复印件或与商务部有关部门签订的“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借款合同”复印件(对利用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采用转贷方式出口的货物,援外出口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可免予提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协议,但要附送援外出口企业与受援国业主签订的出口合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具给税务机关的证明出口企业转贷业务的证明。 在项目执行完毕后,援外出口企业还要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其支付货款的付款凭证。 ); 8.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9.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10.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提供)。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 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